生态环境部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工作,始终把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对监测数据造假,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总体上看,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两大类。其中,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监测数据总体客观准确、独立权威、真实可信,与老百姓的感受保持一致。污染源监测方面,问题主要出现在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的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现象较为突出。自2022年10月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1968家弄虚作假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移送刑事案件167起,公开曝光62个典型案例,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今年10月我部公开通报的山西方创公司、西安科纳公司两起刑事案件就是发生在第三方机构监测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问题,造假手段和方式非常典型,可以概括为“不到现场、到了不采、采了不测、测了篡改”。
一是不到现场,坐在办公室就系统造假,并出具虚假的监测数据和报告。
二是到了不采,检测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表演式”采样,假采样或者少采样,到实验室内伪造数据。
三是采了不测,主要表现为故意更换、遗弃监测样品,出具与所采样品无关的监测数据和报告。
四是测了篡改,主要是在分析测试或编写报告环节篡改数据。
为了从根源上解决上述造假问题,我们将从“部门联动、科技赋能、法治保障”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着力推动建立较长时间监管机制,研究联合开展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查工作指南。连续多年联合较高检、公安部以及较高法,举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班,联合研究制定办理刑事案件证据指引,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打通“两法”衔接的“当初一公里”和“较后一公里”。
二是强化技防体系。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进行穿透式监管。同时,推动建立针对环境监测活动“人、机、料、法、环、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应用视频监控、北斗定位、数据和参数直联直采等技术,强化技术防控,实现“现场可视、设备可溯、监测可控、样品轨迹可追”。发挥技术优势,破解打假难题,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是加大立法供给。目前,我部正配合司法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定工作。条例将以打击监测数据造假为重点,推动赋予生态环境部门打假处罚权限,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数据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同时提高违法成本。
生态环境部联合较高检、公安部连续五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问题,以及媒体关注的建筑垃圾跨省非法倾倒等问题常抓不懈。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坚持严的基调,重拳打击环境犯罪。对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五年来,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9万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800余件(截至2024年11月)。今年1—11月,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614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18件,涉嫌犯罪人数2520人,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件高发态势。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凝聚执法合力。不断巩固执法司法一体联动模式。我国层面,三部门联合部署专项行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联合举办业务培训,联合通报表扬专项行动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地方层面,各地三部门加强联动,2024年前三季度,各省级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商座谈159次,开展联合培训29次、近5000人参加培训,组织联合挂牌督办45件,有力推动执法司法无缝衔接。
三是加强科技支撑,推进执法数智转型。积极推动危险废物执法数智化转型,分阶段在苏州、青岛等7个地市开展危险废物执法数智化试点工作,主要目的是准确发现问题,通过试点,形成20余个违法线索识别模型,推送涉危废违法线索800余条,有力提高打击违法犯罪准确性,数智执法初见成效。
四是压实地方责任,有效形成监管合力。针对媒体曝光部分地方建筑垃圾跨省非法倾倒问题,生态环境部先进时间核实情况,推动有关问题深入整改,会同较高法、较高检、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召开座谈会,研究加强部门协同举措。召开长三角地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座谈会,加强区域联动。组织开展“清废行动”回头看,交办问题线索720个,对相关问题组织溯源、清理、整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行动,筑牢环境安全防线。同时,也欢迎新闻媒体以及今天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继续发挥好舆论监督优势,和我们一道推动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领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机动车方面,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当前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根据技术单位统计测算,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经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机动车当中的重型货车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的80%以上,在一些城市占比还要更高一些。因此,机动车特别是重型货车尾气治理,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方面。
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是重型货车环保达标监管的重要环节。如果重型货车不用尿素或者拆除污染处理设施,第三方机构又在检验和维修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放水”,大量超标车辆将上路行驶,直接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根据技术部门研究,一辆新标准的国六重型货车,如果不喷尿素或者拆除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量将相当于30辆达标重型货车的排放量。
因此,为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机动车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今年9月份生态环境部会同较高法、较高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主要是以重型货车检验和维修为突破口,重点查处为超标重型货车出具虚假报告、进行虚假维修的机构;同时延伸上下游,追查作弊软硬件“产—销—用”非法黑色利益链,从而倒逼重型货车实现合规达标排放。
全国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百日攻坚”,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机构,650家机构被采取断网等惩戒措施,580家被取消资质资格,110家性质恶劣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是主观故意的、且客观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通过教育提醒和帮扶指导,提升其管理规范化水平。
这次专项整治取得了很好效果,有效遏制了弄虚作假、超标排放等问题频发势头,有效实现了污染减排。具体表现为“一升、一降、一减”。“一升”是不合格车辆维修量上升,根据交通部门的调度数据,11月机动车环保维修增长了30%,有15.1万辆次不合格重型货车,通过环保维修恢复使用尿素,实现尾气治理达标。“一降”是重型货车问题比例下降,从我部直接组织的抽查情况看,专项整治以来,重点地区重型货车问题比例明显下降,比今年上半年问题率下降超过30个百分点。“一减”是污染物实现有效减排,经过技术单位评估,专项整治实现氮氧化物减排量约50万吨。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保持严打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重型货车排放监管,重点针对用车大户和运输公司开展入户抽查,压实各方责任。
近期我们也正在研究完善较长时间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领域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