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2019年11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同比上升18.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9%。北京市11月优良天数比例为83.3%,同比上升26.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
这些成绩的取得,进一步坚定了生态环境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重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绝对不是风景这边独好。一方面重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地区带来更多的蓝天白云,也为其他地区的大气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促进了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另一方面,其他地区也没有止步不前,也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大气环境质量也取得了明显改善。11月份,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4%,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9%。从更长的时间尺度看,2019年1-11月,261个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同期下降22.4%,超过“十三五”约束性指标进度要求。其中,华中地区、西南地区分别下降22%、13%;云南、贵州、广东、浙江、黑龙江、内蒙古等十几个省份PM2.5平均浓度由不达标转为达标。
同时,我们也看到,今年以来,受工作压力传导不够、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得力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出现波动。如地处“2+26”城市和长三角交汇带的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华中地区的湖南等PM2.5浓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针对上述情况,我部及时组织召开空气质量预警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座谈会、按季度开展空气质量预警、对污染反弹严重的地区采取约谈等措施,目前,部分地区出现的污染反弹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