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7月5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河北省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方案》进行解读。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方案》,河北省将持续攻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力争7-9月每月全省及各市城市降尘量小于9吨/月·平方公里,城市降尘量、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
● 实施的十大重点任务
开展“散乱污”企业和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散乱污”整治回头看,重点对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乡镇工业大院、老旧车间等进行排查,对属于关停取缔的,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对手续齐全但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缺失、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依法停产整治。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开展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各地成立扬尘治理专班,建立扬尘污染企业(点位)名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扬尘达标管理,对超标严重的,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依法从重处罚。对符合现场管理要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原则上不实施停工。雄安新区实施更为严格的扬尘管控措施,全面建立绿色施工体系。加强城乡裸地面源污染整治,重点对国省干道两侧重型货车停车场组织全面排查。
开展工业企业清洁化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产能压减和退城搬迁,加快纳入年度压减计划的企业(生产线)产能压减进度,力争10月底实现停止排放污染物;对列入年度退城搬迁计划的企业,加快企业退城搬迁推进进度,具备条件的企业9月底前停止排放污染物,力争10月底前全部实现停止排放污染物。深入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9月底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承德、张家口、秦皇岛、沧州市完成50%以上,力争完成80%。推动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开展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减少有机溶剂和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使用。以石化、焦化、制药、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VOCs泄露检测。实行重点源VOCs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城市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和其他餐饮企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依法打击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行为。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监控体系建设。
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整治专项行动。以城乡接合部、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路线为重点,开展专项联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违法行为,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开展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专项行动。积极稳步推进清洁取暖,从供给侧严控散煤流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特别针对农村地区夏季囤煤时段,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行为。
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充分发挥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私烧乱烧,形成有效震慑。
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行动。强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常态化开展路查路检和入户抽查,对重点用车单位和柴油货车集中存放地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查。建立有奖举报平台,鼓励市民采用随手拍、微信等方式,举报冒黑烟车辆。推进雄安新区创建全国移动源低排放区试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消除冒黑烟现象。
科学实施大气环境应急管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针对季节特点,7-9月发生中度以上污染时及时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精准管控上风向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污染源。结合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对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制药、化工等重点企业的重污染工序探索实行差别化环境管理。
加强重点区域行业差异化治理。推动重点区域分类施治,八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定州、辛集和秦皇岛等市重点加强工业企业治污设施缺失及不正常运行、VOCs综合治理、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黑加油站等监管;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等市加快产能压减和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实施工业企业差异化管控,加强重型柴油车治理和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石家庄、秦皇岛、保定、沧州、衡水、邯郸等市加强扬尘面源整治;秦皇岛、廊坊、保定等市加强轻度以上污染应急响应管控;雄安新区加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强化施工工地监管;辛集市加快企业退城搬迁,加强工业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管控。
据测算,方案实施后,全省预计可实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VOCs、一次PM2.5分别减排7.5万吨、12.31万吨、6.93万吨、11.38万吨,可使PM2.5年均浓度下降4.46微克/立方米。
下一步,按照《方案》工作部署,省大气办将以“责任压实、定期调度、强化指导、重点帮扶”的工作方式,强化对各市(含辛集、定州市)和雄安新区的督促指导,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帮扶支持,强化对工作进展和重点任务的调度推动,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提高地方大气环境管理能力和执法监管水平,确保《方案》的任务目标按期完成、年度重点工作提前落实、各项措施有效推进、主体责任切实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