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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数据将上线实时公开

发表时间:2019-06-24

万纯叉车尾气净化装置


2018年柴油货车排放氮氧化物(NOx)313.4万吨、颗粒物(PM)35.7万吨,分别占汽车排放量的60%和84.6%。”王燕军介绍,“长途货车等营运车辆由于行驶里程数高,维护保养不正规,运行环境恶劣,使用劣质油品,污染排放问题十分突出。


2017年大气污染物源解析显示,在城市中,机动车尾气对PM2.5的贡献极大,其中北京45%,济南33%,成都27%。氮氧化物不仅是PM2.5的前体物、雾霾的主要来源之一,也是造成臭氧污染(光化学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


今年1月正式发布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2018年重点区域开展试点,2019 年年底前重点区域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他地区城市积极推进。2020 年1 月1 日起,重点区域将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系统的营运车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攻坚行动计划同时提出,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柴油车,可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上线检测。


国六标准的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设备是标配,但是国四、国五的柴油车则需要加装或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


攻坚行动计划提出,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对于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柴油车,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深度治理车辆应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和精准定位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油箱和尿素箱液位变化,以及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


目前已有一些省、市发布当地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唐山市则更进一步。


6月5日,唐山市司法局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重型柴油车应当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未按照规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并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车辆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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