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征税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而根据环保税法所附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北京
将按最高上限征收环境保护税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征收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法定最高上限。据介绍,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统一确定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统一确定为14元/污染当量,两项均为法定幅度上限。《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从高确定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标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加快治理突出的环境问题。
02
河北
税额分三档,与北京相邻区县最高
《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方案(草案)》已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将环保税主要污染物税额标准按地域分为三档,暂不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保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
执行一档税额标准的区域:与北京相邻的13个县(市、区)。税额标准为: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每污染当量9.6元,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每污染当量11.2元;大气和水中的其他污染物分别执行每污染当量4.8元和每污染当量5.6元。
执行二档税额标准的区域:石家庄、保定、廊坊和定州、辛集市(不含执行一档税额的区域)。税额标准为: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每污染当量6元,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每污染当量7元,大气和水中的其他污染物分别执行每污染当量4.8元和每污染当量5.6元。
执行三档税额标准的区域:唐山、秦皇岛、沧州、张家口、承德、衡水、邢台、邯郸市(不含执行一档、二档税额的区域)。税额标准为:大气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执行每污染当量4.8元,水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执行每污染当量5.6元。
03
上海
2019年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增加
上海市征收环境保护税税额已通过市人大表决,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2018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税额标准分别为6.65元/污染当量、7.6元/污染当量;其他大气污染物的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2019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税额标准分别调整为7.6元/污染当量、8.55元/污染当量。
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2018年1月1日起,化学需氧量税额标准为5元/污染当量,氨氮税额标准为4.8元/污染当量,第一类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其他类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
环保税法针对不同的污染源、不同的省份相应地设置了不同的收费标准。据悉,环保税开征后,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原排污费标准“平移”为环保税税额的占据主流,部分省份则提高了标准。如福建、浙江方案等大致平移了原排污费标准,广东、贵州等综合考虑省内环境承载能力(拟)提高税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