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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尾气排放标准

发表时间:2015-06-01

       叉车属于非道路工业车辆,其排放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发动机排放控制情况的优劣。在非道路用发动机排放控制方面,国际上美国开始最早,欧盟、日本紧随其后,中国非道路车辆排放标准于2007年开始实施第一阶段,2009年10月份实施第二阶段。

国外针对非道路机械的排放标准要求对比

 美国、欧洲、日本


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五标准”,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国五标准,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2016年4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机动车排放“国Ⅴ”标准。




近年来,中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提升,2001年,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始实施,经过15年的发展,目前全国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重点区域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单车污染物排放降低90%以上,有效促进了汽车行业技术升级。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减少排放,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实施国VI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轻型车国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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